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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东光一住宅遭非法侵入 警方定性引争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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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一起发生在河北省东光县的“非法侵入公民住宅”事件,因当地公安机关对事件的定性争议及受害人的维权困境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截至目前,东光公安局东光镇派出所对该事件已拖延近两个月,仍未妥善处置。


东光县公安局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

    事件当事人张厚海系东光县龙王李乡吴集四村村民,因居住需要,于2020年7月11日购买了位于东光县世纪家园A区9号楼2单元602室的房产,并登记在自己名下。2022年9月1日,张厚海之子张旭东与女友吴家慧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(未办理结婚登记),经张厚海允许,二人暂居该房屋。2024年10月1日,张旭东与吴家慧解除同居关系,期间未生育子女,双方就财产问题已妥善处理并履行完毕。 2025年6月19日,吴家慧的姑姑吴凤华纠集吴家慧及其母亲耿立静、祖母王秀娥、外祖父母等多人,将上述房屋门锁撬开后非法侵入,且至今仍占据该房屋。
    事发后,张厚海多次向公安机关报警,但涉案人员至今未被依法处理,仍逍遥法外。令人愤慨的是,犯罪嫌疑人吴凤华在与张旭东的通话中大肆辱骂,并扬言:“我就撬你们家的锁了,你报警也没用,我背后有保护伞,我不怕你”,态度极其嚣张。
    更引人关注的是,东光镇派出所对该案的处理方式引发争议。有观点认为,该所存在轻描淡写处理案件、改变案件性质的行为,将本应属于刑事案件的案件降格定性为治安案件,这一做法在法律界引发质疑。
    法律专家指出,吴凤华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,公安机关应依法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    受害人表示,公安机关不仅未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,涉嫌不作为;即便进行了调查取证,调取的也多是对方有利的证据,涉嫌滥作为。将犯罪行为降格定性为治安案件后,仍未采取任何法律措施,涉嫌包庇。东光镇派出所副所长张建成、辅警段连朋称事件存在纠纷,让受害人向法院起诉,这一说法令人难以理解。
    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、社会治安秩序,保护公民人身安全、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,预防、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神圣职责,这是国家赋予的使命,也承载着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。基于其特殊职责,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常被视为公共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守护神。然而,在此次事件中,东光县公安局面对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犯时,其履行法定职责的方式引发争议。这不仅让受害人遭受了不公正待遇,也伤害了公众的安全感,而犯罪嫌疑人未受制裁的情况,也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。
    社会的正常运转离不开公平原则与法律规范。公众期待东光县公安局能够秉持公正、依法办案,严惩违法犯罪行为,还受害人一个公道,维护法律的尊严与社会的公平正义。
    本网将持续跟踪报道事件进展。